各教学单位:
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校教字〔2016〕21号)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2019年教学改革团队验收及2020年教学改革团队选题评审结果的通知》(校教字〔2020〕14号)文件要求,学校拟于2021年6月中旬开展教学改革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及继续资助的教学改革团队(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学校将组织团队负责人进行总结汇报,聘请专家对团队研究情况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题验收材料提交及要求
教学改革团队负责人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团队总结报告书》(附件2),履行学院审核手续后,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课程开发建设中心(行政楼215-3),电子稿发送至jyjszx2015@126.com。逾期视为不能按时结项处理,并停止资助剩余经费,团队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其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附件:
1.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团队一览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团队总结报告书
3.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团队结题验收评分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