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3号)规定,现开展2021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原则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2021届毕业生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要突出论文内容的创新性,本着科学、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总结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经验,研究和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对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领导,尽早布置,精心组织,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得更好。
2.各学院结合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从应届获得学士学位者的论文中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成绩进行排序。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应届学士学位获得者的2%以内。具体名额分配见2021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附件1)。
3.请各学院对推优论文做好重复率检测工作,重复率不能超过30%(含);凡超过30%者,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学院需登录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进行推优论文重复率检测。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请于7月2日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学院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纸质稿及电子稿各1份。
(2)《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纸质稿及电子稿各1份。
(3)《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各1份。
(4)《山东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统计表》(附件4)纸质稿及电子稿各1份。
3.上述推荐材请于2021年7月2日前报送至长清校区行政楼215-4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电子稿发送至jwcsjjx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靓群;联系电话:89628286。
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