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4号)(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了2017年临床实践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对各单位课题负责人报送的相关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依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按照要求提交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课题按设计进度完成者,学校将追加资助。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结果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届医学生实习前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期专业见习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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