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实践育人根本任务,强化各专业核心技能培养,规范技能训练与考核全流程管理,构建标准化、体系化、可落地的专业核心实践技能通关训练考核体系,切实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岗位适配能力和创新应用能力,为各学院制定专业特色训练考核方案提供顶层遵循和统一规范,结合实验实训教学改革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统领,立足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扣行业标准、岗位胜任力要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标准引领、全程赋能”的原则,以专业核心实践技能通关手册为核心载体,构建“系统化训练、标准化考核、闭环式管理、持续改进”的专业核心实践技能通关训练考核体系,推动实践教学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建立全校统一规范、各专业特色适配的专业核心实践技能通关训练考核体系,明确各专业核心技能清单、训练标准、考核规范和落实举措。将专业技能训练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保证学生毕业时熟练掌握本专业必备核心技能,具备扎实的从业岗位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通关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真实客观衡量学生技能掌握情况。健全考核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以考核导向推动教学改革,优化实训项目、教学方式与教学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实训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实践教学水平与中医药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
三、通关手册制定
以《专业核心实践技能通关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全过程管理核心载体,实行全校统一框架、专业特色细化,覆盖技能训练、过程考核、最终通关全流程记录,实现技能培养可视化、可追溯管理。
(一)技能清单编制依据
各学院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行业执业资格标准、岗位胜任力要求和学校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为核心依据,结合本专业核心课程架构与实验实训开展实际,系统梳理确定专业技能内容。制定核心技能清单坚持突出核心必备、操作安全原则,聚焦毕业生实际岗位履职需求,杜绝条目空泛、内容冗余、重点模糊等问题。
(二)手册统一体例规范
实行全校统一的手册基础体例,固定设置编制说明、专业核心实践技能清单、训练学期安排、考核组织形式、标准化评分细则、日常训练考核记录、阶段性评价等模块。由各学院结合专业属性与实操特点,对模块内容进行细化填充。
(三)手册动态更新管理
各学院结合行业规范迭代、学科专业发展及实训教学改革推进情况,每学年定期对手册内训练内容、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确保考核标准贴合行业岗位最新能力要求。修订稿须报送教务处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启用新版本。
四、训练实施要求
依据手册所列核心实践技能项目,构建分阶段、全覆盖、递进式阶梯训练体系,统一全校训练实施基本规范,推动技能训练嵌入课堂教学、校内实训、跟岗实习各环节,实现教学内容深度融合。学生每学期对照手册自主预约实验室开展实操练习,专任指导教师定点值守、跟踪辅导,及时纠正不规范实操问题;完成规定训练学时与实操次数,方可报名参加技能考核。学生全部核心技能考核合格后,经学院审核签章备案,本手册即为学生在校期间专业实践能力达成的正式佐证材料。
各学院须配套制定本专业《核心实践技能通关训练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训练项目、分段推进计划,细则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学校与学院建立常态化实训督导机制,通过实地巡查核验训练落地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保障训练过程规范有序。
五、考核评价
构建“过程考核+终结通关”两级标准化评价体系,全校统一考核规则、评分标准与结果运用办法,全面客观评价学生实操技能掌握程度。
(一)分级考核组织实施
1.日常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学生训练出勤、操作规范性、技能熟练度、流程完整性等内容。
2.终结通关考核由各学院统筹组织开展,覆盖本专业全部核心实操技能,实行全员、全项目通关考核制度。
(二)考核结果与持续改进
考核合格项目由考核教师在手册内逐项签字确认,全部技能通关后学院审核盖章存档,实现训练考核全流程可追溯、可核查。
各学院定期对考核数据进行汇总研判,精准梳理学生技能弱项与实训教学存在的不足,针对性优化实训内容、调整训练课时、修订考核评判标准,形成“考核数据分析—问题查摆整改—实训教学优化—人才能力提升”的质量闭环改进机制。
六、师资配置与工作量认定
(一)指导教师队伍组建
各学院组建专业核心技能专项指导考核团队,以本专业专任授课教师、实验室专职教辅人员为主体,同时吸纳附属医院临床骨干、行业一线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指导教师及考核评委,建立校外考核师资备案机制,统一考核标准与工作要求。
(二)工作量核算规则
专任教师承担技能训练辅导、考核考评任务,工作量依据学校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相关文件予以核定;实验室专职教辅人员开展日常技能指导属于岗位职责范畴,不另行核算工作量。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校级层面设立专业核心实践技能训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实验中心等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制度修订、过程督导、质量评价、资源统筹等工作。各学院同步设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为骨干,具体落实本学院技能训练、考核实施等落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执行到位。
(二)资源保障
1.经费保障:学校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实训场地提质改造、仪器设备更新升级、实验室开放实验耗材购置等,为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提供稳定经费支撑。
2.场地设备保障:由实验中心统筹调配实训场地,落实实验室常态化开放制度,为学生自主实操训练提供充足场地、仪器设备条件。
(三)督导监管保障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建立常态化实地督导检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抽查等方式,对各学院技能训练考核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闭环。各学院须依规向师生公示技能训练考核标准、实施要求、考核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校内师生监督。
八、附则
本办法为学校专业核心实践技能训练考核工作的校级顶层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各学院须严格遵照本办法要求,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与教学实际,制定专项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本办法实施期间,如需调整技能训练内容、考核标准、手册规范等相关事项,须严格履行校内修订、论证、备案程序,报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