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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研室重新登记的通知
2026-03-10 14:29  

关于对教研室进行重新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期,因学校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及人员退休等因素,各教研室人员构成发生较大变化。为保障教研室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其教学基层组织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教研室重新登记备案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教研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校教字〔20169号)的指导原则,对现有教研室进行重新整理和登记。教研室的配置原则上应确保成员不少于5人,对于人数较少且学科相近的教研室,建议进行合并。

2.请各教学单位仔细核实教研室人员名单,明确教研室主任和秘书,并填写《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教研室主任及秘书统计表》(附件2),注意务必保证每位教师有且仅有一个归属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均需纳入教研室统一管理

3.新设教研室须由教学单位提交正式设置报告,报告应重点说明增设理由与必要性,明确拟开设课程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任教研室人员的年龄、职称、学历等构成信息。

二、材料报送

《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教研室主任及秘书汇总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2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21-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桂美

联系电话:89628053

电子邮箱:jxglk8566@163.com


附件:

1.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

2.教研室主任及秘书统计表


附件【附件2:教研室主任及秘书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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