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研室进行重新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期,因学校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及人员退休等因素,各教研室人员构成发生较大变化。为保障教研室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其教学基层组织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教研室重新登记备案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教研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校教字〔2016〕9号)的指导原则,对现有教研室进行重新整理和登记。教研室的配置原则上应确保成员不少于5人,对于人数较少且学科相近的教研室,建议进行合并。
2.请各教学单位仔细核实教研室人员名单,明确教研室主任和秘书,并填写《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教研室主任及秘书统计表》(附件2),注意务必保证每位教师有且仅有一个归属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均需纳入教研室统一管理。
3.新设教研室须由教学单位提交正式设置报告,报告应重点说明增设理由与必要性,明确拟开设课程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任教研室人员的年龄、职称、学历等构成信息。
二、材料报送
《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教研室主任及秘书汇总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2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21-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桂美
联系电话:89628053
电子邮箱:jxglk8566@163.com
附件:
1.教研室设置情况一览表
2.教研室主任及秘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