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关于推荐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兼职研究人员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推荐工作。请相关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教师积极申报。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开展教材建设研究
定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应支撑中医药领域课程教材工作的专业发展,重点关注服务国家课程教材工作的战略导向、建设方向、政策解读及重难点攻关。出版专著应突出对课程教材建设的专业支撑作用,体现课程教材研究的理论创新,遵循课程教材建设规律,服务于课程教材体系建设。
2.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发挥智库作用,提交符合教育部智库标准的咨政报告。参与国家及地方教材的编研、审查、培训、监测、评估等工作并提供指导。积极参加课程教材建设相关培训活动。
3.交流传播研究成果
积极参与国内外教材建设领域的学术会议、研讨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基地研究成果。通过撰写学术论文、政策解读文章、科普作品等多种形式,拓宽成果传播渠道,提升基地在教材建设领域的影响力与引领作用。
4.汇集教材建设数据
系统收集、整理与分析中医药领域教材建设政策文件、相关课程设置(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相关教材及研究成果、教材编写素材和案例、教材使用情况以及中医药教材的建设动态、改革案例等数据信息。协助基地建立并维护教材建设资源数据库,为教材研究、政策制定和教学实践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
二、推荐原则与条件
按照自愿原则,由各单位组织推荐,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2.须为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且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中医药行业规划教材编写经验。长期从事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或课程教材研究等工作,具备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熟悉现代教育理念、中医药高等教育规律及改革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能够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每年在课程教材建设等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不少于2项相关工作成果。研究成果(包括报告、论文、专著等)应注明“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成果”,并标注“作者系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人员”。
4.自愿参与基地建设工作,能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中医药事业,对课程教材建设研究工作怀有高度热情和责任感。积极承担基地安排的相应研究、咨询、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
5.须与基地签订正式的聘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限额
我校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兼职研究人员人数为2名,请各学院积极推荐。
(二)推荐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1)申报表(附件1: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兼职研究人员推荐表)
(2)申报人将申报材料(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的课程教材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发表的课程教材研究相关论文;出版的教材或专著;承担的教材编审、培训、评估等工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情况复印件)一式1份装入独立档案袋(档案袋表面粘贴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2.学院审核
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兼职研究人员推荐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兼职研究人员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推荐。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将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兼职研究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排序(电子版及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PDF扫描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1月25日下午16:00,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格式:单位名称+推荐兼职研究人员信息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 勤 联系电话: 89628608
电子邮箱:yaoqin@sdutcm.edu.cn 教材科: 图书馆一层A110室
附件:《关于推荐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医学教材研究)兼职研究人员的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