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
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的思想创新、理念创新、方法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馆函字〔2025〕1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内容
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2025年版)
二、申报范围
开展实验教学且有虚拟仿真基础的教学实验室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教学实验室所属教学单位重视虚拟仿真教学工作,已经具备开展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平台、装备等教学环境。
2.能够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等工作。
3.每个项目案例团队不超过5人,每个团队确定1名项目案例负责人,建议由相关教学单位(专业)的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
四、申报形式
1.有意申报的教学单位指定项目案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3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21-2(原215-2),电子版发送至jxglk8566@163.com。
2.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研讨,推荐2-3项申报“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
附件:
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