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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请假审批
2015-06-01 00:00 教务处  教务处

一、范围

在校本专科生


二、流程

1.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请假的原因;

2.按照表格顺序,依次到各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3.请假超过一周且未超过二周,将本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长清校区行政楼215-1)。


三、注意事项

1.请假超过一周须填写本表,病假须提供校医院证明并盖章;

2.正常上课期间请假一天内由辅导员批准,二至七天由所在学院批准,超过一周由学生处、教务处批准,超过二周须报主管校长批准。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请假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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