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教务 
 学籍 
 考务 
 课程 
 实践 
 教材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实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期专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2020-12-15  点击:[]

各学院:

为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体现“早实践、多实践、反复实践”的教学指导思想,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了解专业、热爱专业,根据学校小学期工作总体部署,现就做好 2021 年小学期学生专业见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要求

各本科专业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所有学生(专升本学生除外)、医学类专业四年级学生均需参加小学期专业见习。

二、见习内容

1.认知见习

见习对象及时间:一年级学生,见习时间 2 周

见习形式:以调查研究为主,适当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见习工作

主要内容:

(1)全面了解见习单位的组织结构体系,熟悉各管理部门的名称、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其地位作用等。

(2)深入企事业单位一线,适当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见习工作。

(3)访问企事业单位领导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前景,对人才的素质要求和近几年人才需求情况等。

(4)了解企事业单位对我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以及对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建议等。

2.岗位见习

见习对象及时间:二、三年级学生及医学类专业四年级学生,见习时间 2 周

主要形式:参加与专业相对应的生产劳动和工作

主要内容:学生根据已经学习过的课程并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参加企事业单位一个部门或一个工种的专业见习,初步掌握所见习部门或工种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实施过程

1.宣传动员阶段(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 月 17 日)各学院对广大学生进行宣传动员,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小学期专业见习的意义和目的,提高学生参加此项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调整、补充各相关专业《小学期专业见习大纲》和《小学期专业见习考核手册》,组织专家组进行充分论证后,于 12 月 20 日(周二)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印制各专业《小学期见习考核手册》和《见习接洽函》。

2.组织落实阶段(2021 年 1 月 18 日—1 月 31 日)

小学期专业见习活动以学生自主联系和回原籍县市区见习为主,学院统一安排为辅。具体组织工作包括:

(1)各学院需根据所辖专业各年级《小学期专业见习大纲》的要求,确定一个或几个主题供学生选择;学生应紧密围绕主题开展工作,见习结束后应撰写小学期专业见习报告或见习论文。

(2)各学院应加强对参加小学期专业见习的同学进行前期培训,在见习单位联系技巧、工作礼仪态度、见习考核手册的填写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3)各县市区确立若干名学生为专业见习队负责人,主要负责了解当地同学的见习情况,向学院反馈见习相关问题,有能力者还可以帮助其他同学联系安排见习单位。原则上联系同一地点的学生应统一时间前往基地见习。

(4)小学期专业见习是整个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若发现存在抄袭及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的见习成绩。

3.交流考核评比阶段(2021 年 3 月—2021 年 4 月)

(1)学生专业见习结束后向班级提交以下材料:①《专业见习考核手册》;②小学期专业见习报告或见习论文。各班级在完成交流、考评工作后,整理相应资料交各学院。

(2)考核公式及标准:见习单位评价得分×50%+班级评价得分×20%+学院指导教师评价得分×30%=综合得分。评价标准和程序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细则。

(3)考核比例:考核优秀的为学生数的 20%,良好的为 30%,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所有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含合格)的学生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相应学分。

(4)荣誉奖项:各学院从考核优秀的学生中按照 10%的比例推荐作为校级小学期专业见习优秀学生,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

四、其他说明

1.前期发放给学生的《见习考核手册》继续使用;本次仅面向一年级学生发放《小学期专业见习考核手册》。

2.请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25 日以学院为单位至行政楼 215-4 室领取《小学期专业见习考核手册》和《见习接洽函》。

3.参加小学期专业见习学生应遵循山东省、各地市及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继续保持“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常通风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4.若当地出现疫情应及时停止小学期专业见习,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对措施;因为疫情未完成小学期专业见习学生可推迟至 2021 年暑假完成,同时交流考核评比阶段也将推迟至 2021 年 9 月至 10 月进行。

联 系 人:孙靓群

联系电话:0531-89628286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0 年 12 月 11日

上一条: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召开2020年临床实习教学工作会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表彰2020年小学期专业见习优秀学生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
邮编:250355 | 鲁ICP备05002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