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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12-2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工作秩序,确保考试工作质量和考试效果,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考试基本信息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

课程门数

人次数

2021年1月02日~03日

(周六~周日)


9:00~11:00

14:00~16:00


图书馆四、五、六楼机房

机考

40

9445

2021年1月04日~09日

(周一~周六)


2021年1月02日~03日

(周六~周日)

2021年1月04日~09日

(周一~周六)


9:00~11:00

14:00~16:00


长清校区1、2号教学楼

千佛山校区

教学楼

笔试

304

44250



二、考前准备

(一)考试材料

教务处发放《期末考试安排表》《监考员安排一览表》《监考守则》(印制在试卷袋的背面)《考场纪律》及《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等材料,请各学院及时发放到教研室和班级。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相关信息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公布,学生可通过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查询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教师监考可通过“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查询监考科目、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考前教育

各教学单位必须于考试前召开“三会”,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36号)有关内容,熟悉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1.学院领导办公会:结合本学院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

2.任课教师及监考人员会:研究布置考试具体工作,包括试卷领取分发、监考人员安排、试卷评阅(本学期开始,采用云阅卷的科目扫描后,试卷、答题纸全部留存试卷室,开展网上阅卷)、成绩评定等。对参加监考工作的研究生重点培训监考知识和工作纪律。本学期采用“高校试卷智能管理系统”的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学院、第一临床学院4个学院,对监考人员培训取卷码严格保密、取卷注意事项等有关事项。对监考人员培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学生考前教育会:考前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申明考试目的、纪律和要求、培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诚信考试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强化教育效果,教育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应考,杜绝考试违纪及作弊现象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学风和考风。

考前教育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山东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由他人代替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取消学位授予资格等处分;为严肃考纪,考试期间若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律按严重作弊行为处理。

2)考试证件: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期末考试,如证件丢失,须按规定补办;不能及时补办者,须到所在学院开具《山东中医药大学考试证明》,并持《考试证明》及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证明》上须粘贴1寸或2寸免冠照片,照片上须加盖学院公章,学生持此证明可参加考试)。所有证件上的照片必须清晰。

(三)考场条件支持与卫生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努力创造一个整洁、温馨的考试环境。考试前应重点检查教室内照明、调整好考试期间的铃声(哨声)等,确保考试期间的电、水供应。应加大考场卫生管理,包括考场外部卫生、考场内部(地面、桌面、黑板等)卫生及每场考试结束后的卫生维护、消杀工作等。

三、考试过程

(一)考试监考

1.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入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须及时报告所在教研室(学系)及学院,由学院做出调整并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备案。

2.彻底清理考场(桌面、桌洞、地面等),避免学生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带入考场,重点检查通讯设备、书籍、笔记、小抄等。

3.监考人员考前须宣读和申明《考场纪律》,特别要强调《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监考守则》要求进行监考,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4.监考人员须在黑板上板书:

1)考试科目;

2)考试班级;

3)监考人员姓名。

5.按照《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36号),监考人员在进入考场后,须随机选取一种排座次的方式并书写于黑板上(必须由监考人员确定,不得由学生确定),学生要严格按此方式就座。本学期继续在200个班次中实行现场抽签确定座号的方式,试点宜在人数不超过60人的小型班中进行(签号可回收、重复使用)。

(二)考场巡视

考试过程要进行校、院两级巡视,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和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校级巡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院级巡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巡视要做好巡视记录。校级巡视安排详见附件1。

(三)考场记录

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填写时应注意填写交卷情况,目的是检测答题时间与试题量、试题难易度之间的关系,便于分析评价试题质量。考场记录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报送教务处,长清校区报送至1号教学楼1201房间,千佛山校区报送至教学楼传达室。

(四)考试秩序

做好考场等考试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集中考试期间校园特别是考场周围的安全和稳定。考前要严格教育和大力宣传,杜绝非考生于考试期间在教学楼走廊内逗留和复习诵读。

(五)疫情防控

1.入场:参加考试的学生于考前一小时开始,按照间隔1米以上的距离排队有序进入教学楼,需在教学楼入口处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监考教师需在教学楼入口处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试过程:学生考试过程自感异常(体温高于37.30C或出现咳嗽、乏力以及腹泻、结膜出血等可疑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同时报告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佩戴口罩后,争取学生本人意见,若学生坚持考试,则报告备考室监考教师(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电话:89628619)。备考室监考教师穿戴防护服套装赶到教室,引导学生到备考室完成考试。若学生自愿放弃考试,则报告辅导员。辅导员穿戴防护服赶到教室,引导学生至留观点,安抚学生。考试过程中,一旦考场发现有异常学生,该考场监考教师以及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完成考试。

3.参加考试学生、监考教师以及巡视人员自备口罩,随身携带。

四、考后工作

(一)阅卷评分

按照《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36号)《关于加强课程期末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校教字〔2016〕8号)的要求,规范阅卷、科学评分、认真统分。为提高试卷批阅质量,各学院要加强试卷批卷期间的指导与管理。

试卷评定完毕后,由教研室按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试卷分析。通过成绩监测分析系统,对全部必修课、限选课进行试卷分析,并指导日后的命题工作。

(二)试卷存档

考试试卷应规范存档。专用试卷袋用于密封、装运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等考试材料装袋,以便保存。机考试卷存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存档。

(三)成绩报送

请任课教师务必在阅卷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务必于2021年1月25日16:30前完成成绩登陆。教务处于2021年1月9日前把学生体育免修、缓考等信息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公布,请任课教师在填报成绩时注意。

五、长清校区考试班车安排

请做好长清校区考试及阅卷期间的班车安排,确保考试期间巡视人员、监考教师的乘车需要,考试期间班车运行安排详见附件2。阅卷期间如需安排班车,请按照用车有关规定提前向后勤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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