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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19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2019-05-25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校教字〔2017〕43号)规定,现开展2019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原则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2019届毕业生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要突出论文内容的创新性,本着科学、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总结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经验,研究和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对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领导,尽早

布置,精心组织,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得更好。

2.各学院结合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从应届获得学士学位者的论文中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成绩进行排序。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应届学士学位获得者的2%以内。具体名额分配见2019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附件1)。

3.请各学院对推优论文做好重复率检测工作,重复率不能超过30%(含);凡超过30%者,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学院需登录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进行推优论文重复率检测。

4.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复评,择优向省学位委员会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请于5月31日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部。

2.各学院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纸质稿及电子稿各1份。

(2)《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 2)纸质稿及电子稿各 1 份。

(3)《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附件 3)纸质稿及电子稿各 1 份。

(4)《山东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统计表》

(附件 4)纸质稿及电子稿各 1 份。

1.上述推荐材料(4)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材料

(1)、(2)、(3)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送至长清

校区行政楼215-4室教务处实践教学部,同时,电子稿发送至jwcsjjx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 丽; 联系电话:89628286。

附:1.2019 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2.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山东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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