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9]20号
各学院、实习教学基地:
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实习生学习的积极性,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校教字〔2003〕30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08-2009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基础医学院:2004级中医学专业(含各方向及学分互认),2003级七年制中医学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2007级中医学专业专升本。
2、药学院:2005级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专业本科,2006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
3、针灸推拿学院:2004级针灸推拿学专业(含各方向及学分互认),2003级七年制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方向),2007级针灸推拿学专业专升本,2005级康复治疗学专业。
4、护理学院:2004级护理学专业本科(含各方向及学分互认),2006级护理学专业专科,2007级护理学专业专升本。
5、人文社科学院:2004级中医学专业(医药法学方向),2005级应用心理学专业,2005级法学专业。
6、外国语学院:2005级英语专业。
7、体育艺术学院:2003级针灸推拿学专业(运动医学方向),2005级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8、国际教育学院:2004级中医学专业,2004级针灸推拿专业。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实习生的客观表现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评选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10%。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1、各学院及实习教学基地参照《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2009学年优秀实习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由学生民主推荐,教学管理人员民主评议选出。
2、优秀实习生须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同时撰写实习体会1份,字数不少于500字。
3、请各学院务必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优秀实习生名单(纸质稿及电子稿各1份)、优秀实习生登记表连同实习体会,汇总后交教务处实习管理科。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2009学年优秀实习生名额分配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doc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