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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2020-09-15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36号)相关要求,将开始本学期重修选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安排

1.适用对象: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成绩低于40分的;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在其他学期必修、限选课程经补考、重修仍未合格、或者错过补考机会的。

2.选课时间:2020年9月16日(周三)上午10:00至9月22日(周二)下午16:00。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一旦选课结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

3.选课网址:两校区同时进行网上重修选课。网址:http://jwgl8.sdutcm.edu.cn或从教务处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4.选课方式: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在“报名申请”菜单下,选择“重修报名”,进入“重修报名”界面,点击“跟班重修(选课)”,选择重修课程。重修选课与正选课程发生冲突时,允许选课,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习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定。

二、重修方式

1.本学期均以跟班上课方式进行重修。重修课程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附件1),学生跟班重修,不再另开设重修班级。

2.学生重修课程,原则上应按时上课;若重修课程时间与本学期正选课程冲突,可以结合网络课程、在线学堂等方式完成学习,但每门重修课程必须到课4学时以上。学生务必在首次上课时,告知任课教师已经重修选择该课程,提醒教师更新学生名单。重修选课学生必须完整填写《重修上课签到表》(附件2),每次上课后务必请任课教师在签名栏签名,于第15周将签到表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统一交教务处考务中心。

3.重修课程如果在本学期未开设,可在后续学期课程开设时再进行重修。

三、成绩考核认定

1.重修的学生,需参加所重修课程结束后的期末考试。

2.重修成绩的给予按照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实际取得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四、其他事项

1.此次重修选课,系统只允许选修与原课程相同代码、相同名称、相同学分的同一门课程。

2.如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课程停开,连续两学期无法申请重修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改修相关课程,并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重修课程变更选课备案表》(附件3)。

3.重修课程不得申请缓考,如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修课程冲突,则申请正修课程缓考。重修课程没有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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