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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结业和延期毕业本专科生申请毕业的通知

2019-12-10  点击:[]

各有关学院: 


经请示省教育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23号)等文件规定,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发放时间定为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其中后者只面向结业生和延期毕业的学生。


凡2019届结业的或延期毕业的学生,在受理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即日起向原所在学院提交 《山东中医药大学毕业证申请审核表》 和其它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2),学院逐一审核并汇总,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本学院毕业证申请花名册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长清校区行政楼215-1办公室),具体流程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集中审批和制证,毕业证书中载明的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按照学校学位办要求按时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此项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并督促学生按时提交材料。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

上一条: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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