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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堂管理的通知

2020-12-02  点击:[]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是维护课堂教学纪律、切实发挥课堂教学的知识传授及全员育人功能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现重申有关学生课堂纪律的若干要求,请各位教师和学生遵照执行。

一、教学工作是学校的核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任务落实的核心阵地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应遵守学校纪律,尊重教师,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按时完成预习、作业、复习、课堂讨论、课堂测验、实验等学习任务积极配合教师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必须事先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课、或请假后超假按旷课处理。

三、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校教字〔202028号)第十八条规定:

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缺课超过任一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超过作业总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成绩记为0分。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无故旷课者,根据下列情形可给予相应处分: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40学时,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5.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老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出勤登记制度,上课前要进行点名,鼓励采用雨课堂等智能化教学手段统计出勤情况,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如实记载,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对累计缺课超过规定学时的学生要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不安排其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对出勤率较低或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反馈给相关学院

学院要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和学生督导机制,及时对学生违反堂秩序的不良行为进行督导纠正。院领导、教研室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切实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维护学校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课堂教学管理力度,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至学院,督促整改教务处每学期末,统计学生缺课情况,对累计缺课达到规定学时的学生,不安排其参加相关课程的结业考试。


上一条: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调、停(补)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校历(修订)》及《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校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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